环球在线新闻 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作者:杨成林 彭建青 刁燕燕 夏万举 方之舟 特约记者杨程西南报道    来源:hqzx    2020-01-19 1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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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主会场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副处长 宗霞现场主持

环球新闻报道 2020年1月19日 环球记者从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现场据悉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健康云南、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决策部署,主动发挥医保服务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职能作用,明确支持目标,聚焦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和优化营商环境。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近期出台了《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为帮助大家及时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文件相关信息。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先生;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浦丽合先生;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生物医药办主任、省科学技术院副院长胡启相先生;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医疗管理处处长、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杨丽娟女士。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的到来!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发布新闻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近日,为发挥医保服务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职能作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下面我就《措施》出台背景及相关具体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2016年以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已超过全省GDP比重5%,基本形成了以天然药物为重点的中药材种植加工、生物医药及保健品研发生产、医疗健康服务等构成的产业体系,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成为我省重点发展的八大产业之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以来,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健康云南、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医保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结合实际,以全面提升我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水平、拓展生物医药健康产业服务领域、保持医药技术发展定力、提高生物产业发展韧性为出发点和着力点,研究提出了支持生物医药中医药事业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二、《措施》出台的意义和作用

去年以来,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药行业治理体系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国家集采、医保目录调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行业深度变革,医疗费用高速增长的红利效应逐步递减,全国医药工业增速放缓,特别是中药行业增速大幅回落,我省以中药植物药为主的医药工业增长乏力。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此次省医保局研究出台的《措施》从起草到印发,历经半年的时间,是落实省政府《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在我局牵头起草的过程中,得到了省内各个厅局的大力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措施》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生物医药、中医药发展的瓶颈和问题为核心,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和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从医保领域梳理职责,从发挥好医保支付引导作用和定点准入的支撑作用,推进全省生物医药健康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明确具体任务。


三、《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在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面。一是明确通过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把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等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云南拥有植物王国”“药物王国之美称,天然中药资源蕴藏丰富,数量和储量位居全国之首,独特的气候环境和地理区位中药材生长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环境,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和深厚的民族传统医药积淀为,形成云南省医药企业80%以生产中药、天然药、民族药为主。为了确保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符合国家规定、用足地方权限的原则,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将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民族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纳入我省医保报销范围的程序,将符合规定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二是明确允许参保人用个人账户支付本人及亲属使用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费用。这是支持疫苗生产重点企业的具体举措,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大落实力度,将可以提供疫苗注射服务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保证疫苗医保支付政策落地见效。

在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一是调整中药饮片支付类别,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将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范围。目前,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用药范围没有实现完全统一,政策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用药待遇。二是明确逐步将针灸、拔罐、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及通过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医保支付倾斜政策。希望通过基金支付导向作用推动中医优势诊疗持续发展。


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结合放管服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是按照分级定点、分级协议管理的原则,明确全省医药机构不需重复申请,定点结果互认,以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的医疗机构分别由同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定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零售药店分别由同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定点,医药机构不需重复申请定点、重复签订协议。定点后的医药机构均纳入异地结算平台直接结算。二是明确签订协议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在国家规定成立三个月内申报、三个月内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限,提出成立即可申报、30个工作日办结的要求;三是明确医保基金结算时限,及时拨付医保费用,保证定点医药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每月10日前与定点医药机构核对上月发生医保费用,当月审核完毕并拨付到位;省内异地及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在对账次月内拨付到位,保证定点医药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四是明确社会举办医药机构在医保定点准入、监督管理、费用结算、违规处理等方面,与公立医药机构一视同仁,体现对社会办医的支持,符合中央精神和国务院要求。

下一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措施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解决痛点、难点、堵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姿态助力健康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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